网安备案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5-05 00:00:00
尊敬的金山云用户:
您好!
金山云近日接到海淀区公安局网安总队《持续督导客户“网站公安备案”》通知,内容如下:
依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之后,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。
开办者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现居住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,同时未办理公安备案手续,请尽快登录互联网安全综合服务网(http://www.beian.gov.cn/portal/index.do)提交公安备案申请。自通知之日起,超过30日未办理的,我公司将配合公安机关采取相关处置措施,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公安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,如您有公安备案相关问题可咨询海淀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,联系电话:010-8251990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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